推进信托业数字化转型

作者:刘铁峰   来源:中国金融   时间:2023-02-27   浏览次数:0

伴随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,社会百业都在加快融入数字化浪潮。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信托业正迈向以“回归本源”为主线的新一轮转型征程,数字化已成为本轮转型发展的核心引擎。行业各方正以数字化的思维理念,辅以数字化技术平台,加快推进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的升级优化,以更好地适应和服务新时代。

深刻把握数字化转型时代趋势

建设数字中国,是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,也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、推动产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。从国家战略来看,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“加快发展数字经济,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”,“十四五”规划也提出“加快数字化发展,建设数字中国”的目标。

从社会趋势来看,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渗透,定义了新的社会连接方式,数字应用已融入我们工作、生活的方方面面。从行业发展来看,作为信息化、数字化的排头兵,各类金融机构都在顶层设计、组织架构等各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,将数字技术全面应用到业务流程,远程开户、移动支付、智能理财等多点开花,体验流畅,且便捷高效。

当下,推进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任何行业、任一企业融入数字经济潮流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。对数字化转型的理解深度决定了数字化转型的成效高度。

从数字化转型目标来看,是要在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和市场环境中,实现可持续的迭代创新和价值成长。相较于传统的信息化,数字化更注重的是依托数字技术,实现客户需求、场景特点与产品服务三者之间的互动与融合。数字化不是目的,相反,利用数据进行分析,从而获得数据表面之下更多的认知、发现更多的潜在机会并尝试这些机会,才是数字化转型的根本目的。数字化转型的本质是以数据为要素、技术为工具,找到数据之间的关系趋势等,促进企业业务、流程、组织架构等的变革和创新。

从数字化转型重点来看,其落脚点在“转型”,是对经营方式、商业模式的变革重塑,这无疑是一项战略性、系统性工程。开展数字化系统建设本身并不等同于数字化转型,但数字化技术却是转型落地的必需工具,也是应用赋能的关键。无论是产品设计、营销推广等前端工作,还是合规防范、风控管理等后中台工作,都离不开高质量数字化系统的支撑。数字化就是要通过各种技术手段,收集企业运营所需数据、客户使用产品或服务体验数据、市场变化数据、行业趋势数据等,形成企业运营、客户、产品、市场变化及行业趋势等全景图,提升企业运营效率。企业通过数字化手段挖掘数据价值,发现企业运营中可以改善的地方,甚至提出新的业务模式。

从数字化转型的抓手来看,数据治理已成为核心要素。在数字经济时代,数据价值已不亚于工业时代的“石油”。要真正发挥数据的预期价值,高效的数据治理是关键。只有从供给、质量、流通等各个方面,对数据进行规范、专业的治理,才能实现从数据资源到数据资产的转化。数据治理能力已成为所有金融业态开启未来之门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。

信托行业数字化转型蹄疾步稳

第一,监管部门谋篇布局,强化顶层设计和监管指导,加快数智化监管能力建设。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,是党的二十大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的重大任务,为下一步金融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。

着力推动指导行业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。早在2018年,《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》对数据治理架构、数据管理、数据质量控制、数据价值实现、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。《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健全数据治理体系的要求,从顶层设计、业务经营管理、数据能力建设、科技能力建设、风险防范和组织保障等方面,为行业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把舵定航。

着力提升自身监管数智化水平。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《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》一文中提出“积极推进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,开发智能化风险分析工具;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等各项监管流程的标准化线上化;完善监管数据治理,打通信息孤岛,有效保护数据安全;加强金融监管基础设施建设,优化网络架构和运行维护体系”。从现场检查的角度看,要升级推广非银现场检查管理系统,开发增设现场检查制度库、项目库、问题库、人才库、案例库、模型库等功能模块,实现检查项目全流程信息化管理,建立数据采集及数据治理稽核调查常态化机制,探索“数据排查+稽核调查”的“科技+检查”工作方式。从统计监测的角度看,要加快推进智慧监管、监管流程再造、监管数据中台、监管云等系统平台建设,推进监管数据标准化建设,打破数据壁垒,提高数据整合采集能力。

着力加大数据治理力度。正所谓“基础不牢、地动山摇”。数据治理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。高度重视监管数据的整体治理水平和质量控制机制。打造监管数据平台,整合汇聚监管数据与外部数据,建立多维度的监管大数据体系,提升对监管关注重点问题的穿透分析能力。同时持续深化考核力度,从严查处机构数据报送质量不合规、不达标现象,提高违规成本,严肃市场纪律。

第二,信托行业机构积极拥抱时代变革,开展一系列模式创新,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。在战略方面,深化数字化转型是信托机构融入数字经济时代的生存基础,也是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要求,这已经成为行业普遍共识。绝大部分信托机构都制定了公司层级的数字化战略,并由公司高层领导亲自挂帅。在科技投入方面,行业整体数字化投入保持稳定增长。据《中国信托业金融科技应用发展报告(2021)》,2019~2021年信托行业科技累计投入60多亿元,平均投入增幅33%。业务应用方面,各类业务经营的数字化渗透赋能已全面铺开,其中,资产管理、财富管理、家族信托、服务信托等重点业务的数字化应用渗透程度相对较高,大部分信托机构至少在其中一个业务环节应用了数字化方案。数据治理方面,信托行业正结合各自实际情况,围绕数字化转型需要,从解决监管数据报送质量入手,渐进过渡到充分利用报送数据、支持自身经营数据分析需要,不断提高数据治理能力。多数机构制定了数据治理制度,建立了专门的数据中台,启动了数据质量管理,以有效采集、挖掘和运用数据资源,为业务经营、管理决策提供更高效的服务支持。

信托行业数字化转型之路任重道远

第一,信托机构数字化转型的战略执行有待进一步完善。其一,信托行业虽然在科技投入方面稳定增长,但与相关同业相比,总体上差距仍较明显。此外,信托行业对信息科技人力资源投入偏少,科技条线编制普遍不多,兼具业务、科技素养和数字化风险防范意识,熟悉区块链、大数据等最新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则更为匮乏。其二,一些机构对于转型过程中业务与科技的联动与融合关系尚不明确,数字化建设更多局限于科技条线,更多依赖IT部门的作用,更多以科技驱动业务,业务团队与科技团队的协同效应没有充分发挥。

第二,信托机构数据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。首先是数据孤岛问题解决难度大,表现在以下诸多方面。客户数据或基于IT成本等考虑,而游离于相关系统之外;各个部门或出于安全等考虑,而不愿与其他部门分享使用数据;各套业务数据或出于不同监管部门报送要求,而面临口径不同、标准不一问题;各个部门或因缺乏统一管理规范,而出现数据质量参差不齐问题;各套数据或因缺乏统一的数据收集和使用规则,或缺乏对相关各方责权利的有效界定,而限制了对数据的统一挖掘和有效应用;数据流转不畅、流程断点较多,而导致业务运营无法实现高效目标;数据分散管理且缺乏高效的系统支持,而导致数据报送效率低下,乃至质量不高。其次是“烟囱式”系统架构形成制约。信托业务灵活多样,且数字化发展起步较晚,前期业务系统建设缺少全局性规划,导致系统架构分散式建立,直接后果是系统间标准口径不一,数据分散式管理,系统间互联互通难度大。对于这种现状,各家机构进退两难,要么进行系统重构,推倒重来,成本巨大;要么对各个系统修修补补,但由于底层架构不一(特别是开发商不一、代码不自控的情况),整合难度更大,且不易成功。同时,系统数字化改造所面临的技术外包风险也不容忽视,这里不仅包括供应商选择上的困境,更有技术自主可控上的困境。

第三,信托机构数据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。从行业整体来看,数据准确性、全面性和及时性有待提升,为报送而报送或疲于报送等问题仍然存在。目前行业仅半数左右的机构搭建了数据中台,且仅少数机构基于数据中台,实现了企业级全量数据的集采与管理。数据基础薄弱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数据应用的水平,不仅难以高质量支撑监管报送需要,同时也对业务经营形成了较大的约束。各机构一方面忙于报送各类数据,另一方面却不能通过报送工作对现有业务经营形成支撑。数据的价值不能有效发挥和充分赋能,数字技术不能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,数字化转型也就难以突破。

第四,信托机构数字化底座支撑有待进一步夯实。在数字化时代,以网络安全、业务连续性保障、技术架构、云服务为主线的技术底座是业务转型和经营提效的重要支撑。相较于传统信托业务,财富管理、家族信托等创新业务对业务连续性保障、网络安全防护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客观上说,目前信托业整体数字化底座能力仍需提升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“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”,各家机构必须落实网络安全责任,构建全天候网络安全监测体系,增强网络攻击防御能力。在这一点上,各机构任务艰巨。

发挥基础设施作用助力信托业数字化转型

第一,连接监管、行业发展纽带,发挥基础设施特点和优势,积极探索行业服务与科技赋能之路。数字化转型是一项长期性工作,需要秉持长期主义,在此过程中,纵观国内国外,行业基础设施历来都是深度参与者。它们既肩负助力监管施策的重要职能,是监管数智化工作升级的重要服务者;又肩负行业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平台职能,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助推器。作为信托行业“一体三翼”的重要一环,中国信托登记公司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战略,坚持生态发展理念,在充分发挥自身在技术、资源及行业公信力等各方面优势的基础上,以探索培育行业金融科技发展新生态为抓手,依赖行业生态力量,辅以行业整体智慧,通过紧密合作,共同推进,协同攻坚,共同构建数智化监管支撑、行业共性平台和行业数字生态。

扎实做好监管服务支撑工作。按照职能定位和监管要求,着力打造统一高效的数智化监管工具。做好信托产品相关数据采集,建设并完善信托业监管信息查询系统,实现行业数据高质量汇聚。以监管工作数智化方向和监管数智化水平提升为目标,孵化开发行业统一的数智化监管工具平台,覆盖监管智库、行业监测、数据治理、智能分析等监管实务应用,及监管驾驶舱、报告报表、监管视图、工作提示等管理流程应用。

稳步推进行业共性平台建设。围绕行业机构转型需要,建设合规科技平台,涵盖智能质检、自动化报送、合规智库等功能,面向行业赋能输出,获得机构认同。初步建立行业数据中心,以“采、编、用”三位一体为原则,力图实现行业数据的闭环管理,同时以行业集约化方式,引入个人身份数据、企业经营数据、关联方数据等重要外部数据源,为机构产品设计、定价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。

积极构建行业数字生态。围绕“四个一”展开,即一个机制、一份报告、一体化研究、一系列交流。一个机制,是在监管部门和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指导支持下,牵头成立面向行业的数字化建设研究决策机构和创新孵化载体,建立“共研、共建、共享、共治”生态理念,有序推进行业生态建设。一份报告,即联合行业力量,共同研究梳理行业数字化发展现状,形成行业数字化建设年度观察报告。一体化研究,是围绕行业数字化建设痛点诉求,建立行业上下游一体化的课题研究体系,通过行业合力,加快数字化建设步伐。一系列交流,指联合行业协会,协调多方资源,探索开展一系列交流活动,包括行业沙龙、行业讲座、年度论坛等,持续深化行业互动。

第二,坚持守正创新,着力推进行业数据治理和行业数字应用工作。针对行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,总结已有工作的开展情况,以夯实行业数字化基础为抓手,重点推进“强化数据治理”“加强数据应用”和“构建共享生态”。

进一步强化数据治理。在监管部门指导下,着力解决以下问题:一是产品登记审核工作中“度”的问题,在厘清形式审查、实质审查的内涵和关系的基础上,进一步发挥好“站岗放哨”作用;二是登记数据更为精“准”的问题,力争实现信托业务各项报表之间的交叉、查验、勾稽关系,解决数据之间口径不一、标准不同问题,构建常态化机制,提高数据质量,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;三是数据采集速度更“快”的问题,从产品登记人工报送、人工审核,逐步过渡到自动报送、自动采集、自动审校,最终实现从信托公司客户端到登记公司中心端的系统直连、“一键报送”、数据直接入库、数据自动挖掘并出具报告的快速无缝全链条服务;四是数据更“新”、与时俱进的问题,与监管部门形成良性互动,通过参与新业务规范、新数据标准认定等重大项目,及时优化数据采集工作。

进一步加强数据应用。在监管部门支持指导下,构建信托行业数据库,以信托业务数据为核心、外部数据中心为辅助,力争实现数据资源的统采、统合和统编;探索建立监管数智化管理中心,以行业数据中心为基础,进一步廓清数据采集的要素范围和内容,在“以用定采”原则下,进一步提升数据挖掘、数据建模和数据分析能力,以交易对手、产品穿透、关联交易监测等为切口,为精准服务监管、底层穿透、风险预警等奠定基础,快速向监管部门提供多品类数据综合应用服务,有力支撑信托监管工作数智化升级;尝试建立行业数字化管理服务中心,加强数据反哺,丰富行业外部数据,有序引入宏观数据、金融数据、企业数据等行业创新所需资源,摊薄机构数据采集成本,有力支撑行业机构转型发展和风险防控;搭建监管门户和行业门户,统一相关用户体系,协调各功能版块,整合各项业务资源,实现“一门通进”,提升用户使用感受,提高工作效率。

进一步构建共享生态。发挥行业平台优势,引入守法合规、资源丰富、能力专业的外部力量,孵化打造行业云服务平台,提供高效、低成本的业务连续性保障;结合实验室课题研究成果,联合行业各方力量,打造面向行业的网络安全协同方案和监测体系,提升信托业整体的网络安全防御能力;联合行业协会,协调多方资源,继续开展一系列交流活动,加强交流频次和深度,围绕金融科技发展痛点和难点,持续深化行业互动,共创生态共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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